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细则
时间:2021-07-19 14:29:0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图书馆勤工助学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组织的进行,根据学校学生处、财务处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馆管理细则。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自我管理、服务他人”的服务观念,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总工时40小时;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开展。综合考虑课程以及自身参加的活动,如果课程过多以及活动参与过多,将适当限制参加下学期的勤工助学工作。
第二章 岗位申请与招聘
第四条 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岗位数量,按要求填写《泰山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审批表》和《泰山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汇总表》;汇总后由图书馆统一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处面向全校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第五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告,提交过勤工助学申请且未在岗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图书馆的工作。
第六条 图书馆对学生处推荐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依据学生的专业、课程安排、综合素质等统筹录取,确定勤工俭学学生名单。
第三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新报到学生上岗前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统一进行前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上架排序、期刊整理、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等,经培训合格后,由相关责任人布置相应的工作及要求。勤工助学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相关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并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八条 日常工作:
- 日常值班。学生馆员按照值班表到图书馆值班;值班期间需熟练掌握上架书籍排放顺序,以及期刊值班学生需熟练报纸期刊整理;读者还回的书籍应及时上架整理。
- 整理书架。学生馆员根据安排进行整理工作,整理时需注意图书的位置、摆放,有无顺序不对的情况发生。
- 注意防火、防漏安全,闭馆时值班学生注意关好窗户以及电源。
- 保持室内卫生。每位馆员在值班时需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清理书架、桌面上的垃圾。
- 值班巡视期间对占座书籍进行小范围清理;晚上进行大面积清理书籍,清理书籍放置前台。
- 配合老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管理要求:
- 服从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 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能脱岗、空岗,要服从分配,配合老师做好书籍整理、期刊室等各方面的工作。
- 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有特殊情况须向老师请假;事前必须先请假,不允许事后再请,未请假者视为缺勤;请假原则上一学期不得超过三次,随后根据老师安排在本月内统一进行补班;如有特殊情况可互相进行调换值班。
- 勤工俭学学生借阅书刊和普通学生一样,遵守图书馆的书刊借阅规则。
- 主动、自觉的加强巡视,严防图书、报刊的损坏与丢失。
- 切实保护好图书馆的公共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 勤工俭学学生分为流通组和期刊组,每组各设组长一名,协助老师进行管理;组长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
第十条 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统一考核。图书馆对勤工俭学的学生聘用时间为一年,其中实习期间考核为一周。
第十一条 实习期间学生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管理员,并且人手发一工作证,正式上班期间需携带工作证上岗。成为正式管理员每半学期要进行一次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半年的工作。
第十二条 工作期考核办法:
(1)每月的最后一天结算工时,学生馆员每月工时不得少于40小时。
(2)服从工作安排,事前请假,事后不再请,如有超过两次无故离岗行为,记为不合格;每学期请假超过三次者,记不合格。
(3)学生馆员需要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工作,禁止迟到、早退、如有三次以上,记为不合格。
(4)老师每日不定时进行巡查,综合考察每位学生工作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