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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山东省高校图书馆文献共享平台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5-06-20 09:19:3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师生的学术资源获取渠道,提升文献保障水平,图书馆现已开通山东省高校图书馆文献共享平台服务,读者可通过该平台获取所需纸质图书资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简介

山东省高校图书馆文献共享平台是公益性文献资源共享系统,秉持“资源共融、服务共享”理念,通过先进技术架构实现校际资源与本地资源整合。目前该平台已开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多家省内高校图书馆纸质图书馆际互借服务,读者不需要出校门即可通过本校书目检索系统实现跨校资源“一键式”检索借阅。

二、开通时间

2025年6月16日起,该平台服务正式面向我校全体师生开放。

三、使用方法

1.登录泰山科技学院图书检索系统,访问https://www.tskjxy.edu.cn/,点击“校园生活”“图书检索”登录“我的图书馆”完善手机、邮箱等个人信息,确保手机号码正确以便接收到书信息。

2.点击“书目检索”,点击登录“图书馆联盟馆藏”直接进入或者在检索框输入书目信息进行书目检索,然后确定目标图书(本校没有可借副本的图书才可以跨校借阅→查看馆藏→下单(需登录→跨校申请确认。

3.下单成功后,读者可以在“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图书馆联盟委托”中查看跨校委托信息。收到所借图书到馆的短信通知后,读者即可到图书馆二楼前台办理借书手续。


四、委托取书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图书馆二楼前台(请携带本人校园卡)

五、联盟借阅规则

1.须使用本人校园卡号登录系统提交联盟图书委托申请。

2.联盟借阅的图书是读者所在馆无所借馆藏图书或馆藏图书已全部借出,且联盟成员馆呈“在馆”“可借”状态的图书。

3.联盟借阅图书,以“本地优先、就近优先”为原则。

4.读者无超期图书、无违章(如欠费、损坏图书未处理)等情况方可使用此服务。

5.每位读者最多可借图书2册。读者可同时委托多所联盟馆馆藏,但同一种书,仅可委托一所联盟馆。

6.每册联盟图书借期30天,不续借;如超期,不收取图书滞纳金,记违规,暂停本校图书借阅及联盟图书借阅权限,待还书后恢复。

7.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丢失、被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标记失效。失效后读者需重新提交委托申请。

8.需要取消委托的,须在提交申请后24小时内,联系图书馆前台申请办理取消委托。

9.收到委托到书的通知后,读者应在2天内到图书馆二楼前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记读者未按时取书违规一次,针对“未按时取书”的违规记录累计达到2次时,系统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10.对于读者在借阅期间丢失或损坏所借(联盟)图书的情况,应依照被委托图书馆(即图书所属馆)关于图书丢失的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费用由读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图书馆二楼服务台 电话:0538-6080260                        

 

泰山科技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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